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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在经认定的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包括“联合共建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和“高质量区域离岸创新中心”等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内入驻企业、企业离岸创新中心)全职工作的研发人才,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直接从事研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创新活动的在职科技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

2.2023年8月31日以后,新入职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内入驻企业或者新入职企业离岸创新中心的科技人员;

3.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已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的科技人员;

4.未享受过兴化市相关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特级技师)、正高职称人员发放专项补贴3万元/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副高职称人员发放专项补贴2万元/年;全日制本科毕业(技师)、中级职称人员发放专项补贴1万元/年。

2.单个人才专项补贴最长发放3年。

答:根据“才聚海陵·智引未来”相关政策,可申领相关补贴。

申报条件: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招用人员需为该单位首次吸纳)。

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1、低收入人口;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3、特困职工家庭的;4、残疾的;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8、优抚对象家庭的;9、军队退役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社区申请,同时认定前需做停保登记。

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的险种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办理程序: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后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社保补贴从单位申请当月起开始享受,审核通过后按季度发放至企业账户。

咨询地址及电话: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管理处就业创业科(海陵南路628号),咨询电话:0523-86336941。